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李海清,钟玲)
时间:2017-12-29 来源:泰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李海清,钟玲因保管不善,将 泰房权证泰字第286447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海清,钟玲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