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接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泰创城办〔2016〕7号文)通知,对路口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勤务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7:20---8:20,下午5:20---6:10
二、勤务地点
储备中心、监管中心、执法支队和政务大厅管理中心党支部要按照市文明办要求做好各自认管路口的执勤,不再参与局认管路口(东岳大街与科山路路口)的执勤。局认管路口由机关一、二、三党支部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党支部轮流执勤,具体执勤时间见8—9月份安排表。
三、有关要求
(一)统一规范执勤。执勤时要统一着制式马甲,戴制式太阳帽,持制式警示旗,携带各自“泰山文明使者”志愿服务大队旗帜,参与志愿服务人员每次不少于4人。
(二)文明规范执勤。执勤人员要做到文明参与、文明服务做到耐心解释、热情劝导,做到站姿端庄、形象文明、精神饱满。不得有穿拖鞋、吸烟、抄手背手等不文明行为,不得无故离开岗位,确需离开岗位的,要向执勤民警报告。
(三)做好自身防护。在岗位上要时刻保持警惕,留意周围车辆状况,注意自身安全。
(四)搞好关系协调。各执勤单位要与认管路口牵头单位、执勤民警搞好协调,保质保量完成市文明办安排的执勤任务。
(五)按时上报联络员名单。储备中心、监管中心、执法支队和政务大厅管理中心党支部要按照泰创城办〔2016〕7号文要求,按时上报联络员名单。
附件:文明交通志愿活动时间安排表(8-9月份)
局机关党委
2016年8月2日
附件:
文明交通志愿活动时间安排表(8-9月份)
时 间 | 执 勤 支 部 |
8月15日 | 不动产登记中心党支部 |
8月16日 | 机关第一党支部 |
8月17日 | 机关第二党支部 |
8月18日 | 机关第三党支部 |
8月19日 | 不动产登记中心党支部 |
9月12日 | 机关第一党支部 |
9月13日 | 机关第二党支部 |
9月14日 | 机关第三党支部 |
9月18日 | 不动产登记中心党支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