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肥城市2016年第9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2016-12-06 来源:
泰政土字〔2016〕146号
肥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肥城市2016年第9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请示》(肥政土呈字[2016]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仪阳街道仪阳村、边院镇李庄村农用地3.1274公顷(其中耕地1.109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作为你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用于教育用地。
二、要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确保已补充耕地的质量不降低,数量不减少。
三、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供地手续。